【死因研訊】婦候檢疫猝死家中死因續訊 歐家榮供稱事發時已人手短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2/01 14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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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今出庭作供。(陳曉欣攝)

患糖尿病的六旬婦於2020年12月因同住女兒確診新冠病毒,被列為密切接觸者,獨自在家等候檢疫3天後被揭發倒斃家中,驗屍後顯示死於新冠病毒。死因研訊今(1日)續,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供稱,處方不會安排有自理能力的長期病患密切接觸者優先送往檢疫中心,事發時確診及懷疑個案急增,雖已獲調派額外人手但仍然短缺。

死者呂淑嫻,退休前任職護理院。死者生前與女兒趙海鈴同住沙田美林邨美桃樓某單位,趙在12月9日確診被送往亞博隔離,死者則獨留在家等候衞生署聯絡。救護人員於2020年12月12日破門入屋發現死者倒斃家中,驗屍報告指死者於12月11日死於新病毒,終年62歲。

時任檢疫中心工作小組主管陳國基。(林宇翔攝)

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今出庭作供﹐歐供稱,處方負責流行病學調查及密切接觸者追蹤工作,護士會電話訪問密切接觸者或聯絡其家人,了解密切接觸者的個人資料、病史和有否新冠病徵等。有病徵者會被視為懷疑個案,安排送院檢測,沒有病徵者將獲發檢疫令,等候送往檢疫中心。

歐強調,護士致電密切接觸者的主要目的是安排轉送至合適的檢疫地點,考慮因素包括該人有否新冠病徵,以及能否在家中自理。歐舉例指,若某人沒有病徵但需要洗腎或聞氧,則不適合送往檢疫中心。歐相信護士判斷死者有自理能力適合在家等候檢疫,另同意長期病患者確診風險較一般人高,患者住院後的死亡率約10%。

歐表示,處方不會安排長期病患者優先送往檢疫中心,只有源頭屬社區傳播鏈或群組爆發的個案才會獲優先安排。

死因裁判官周慧珠關注,發出檢疫令時有多次社區撤離行動,有處方職員被抽調協助而人手短缺,直至檢疫令發出後4天(即於12月13日)才聯絡死者。歐供稱,當時爆發跳舞群組和有大規模社區撤離行動而人手不足,當時已獲調派額外人手。

檢疫中心工作小組主管陳國基供稱,接獲檢疫令的長者,兼有長期病患的比例不高,若當局有政策安排優先將長期病患的長者送往檢疫,中心有能力執行。

聆訊明(2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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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